哈萨克斯坦经销商权利的保护。
这篇文章将对在哈萨克斯坦销售商品的制造商和分销商感兴趣。
我们很高兴与您分享一个有趣的诉讼结果。
一家位于哈萨克斯坦的食品生产工厂通过合同授予位于哈萨克斯坦的分销商在特定区域——西哈萨克斯坦——独家销售工厂产品的权利。
分销商多年来投入了自己的资金来提高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当销售显著增长时,出现了一个不良竞争对手。
这个不良竞争对手在没有投入营销、仓储和人员成本的情况下,通过在工厂所在地的批发市场购买产品开始销售。此外,竞争对手进行现金销售,避税。因此,竞争对手能够提供与分销商相同(有时甚至更低)的价格,而分销商则从工厂获得15%到20%的折扣。
分销商的初步行动如下:
1. 向国家企业家商会“阿塔梅肯”投诉。然而,不幸的是,该机构完全无效。
2. 向税务部门投诉不良竞争对手逃税。然而,税务部门没有对竞争对手进行审计,因为(1)在税务系统中没有发现营业额和预算支付的不一致,且(2)纳税人不在计划检查名单中。实际上,税务部门在系统中没有看到营业额,因为交易是现金进行的。
3. 提起诉讼,禁止竞争对手销售工厂产品。法院接受了分销商的论点和证据,作出了限制不良竞争对手销售商品的裁决。
损失。
根据现行司法实践,在哈萨克斯坦证明损失非常困难。计算损失的主要支持文件可以是(1)会计发票和(2)银行转账。然而,难点在于不良竞争对手销毁会计发票,并引用银行保密法对银行数据的要求提出异议。
结果,在第一起诉讼中,分销商未能追回所遭受的损失。然而,分销商拥有相关的法院判决,利用它防止不公平竞争变得普遍。当发现不良竞争对手时,分销商将判决副本发送给市场参与者,从而中大型企业不敢冒犯这种条件。
此外,分销商发起了第二次诉讼,要求不良竞争对手赔偿损失。我们一定会通知您结果。
为了保护业务投资,我们建议分销商:
1. 妥善准备分销合同;
2. 记录在该领域发展的费用;
3. 与客户(代理)密切互动,了解市场和竞争对手的情况。